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作者:萧山人才网 / 来自:萧山人才网 / 时间:2007-07-17
  (一)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2、毕业生持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由区人才开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区人才开发中心或区人事局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3、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到区人才开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毕业生持区人才开发中心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到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报到,凭区人才开发中心出具的报户口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其他高等学历考试非在职毕业生就业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后,签订《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自考和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向省自考办领取;其他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向各自毕业学校领取。

  2、毕业生持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由区人才开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区人才开发中心或区人事局鉴证的就业协议书领取《浙江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我区生源在本区用人单位就业的,报到证由区人才开发中心签发;杭州地区非萧山籍毕业生在我区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证由杭州市人事局签发;其他地区生源毕业生在我区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证由省教育厅毕分办签发。

  3、毕业生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证书、本人高中和高校档案到区人才开发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毕业生持区人才开发中心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到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报到;

  5、凭报到证复印件、就业协议书、介绍信、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农转非”和户口准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