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萧山人才开发中心 / 来自:萧山人才开发中心 / 时间:2008-03-24

各有关人事代理单位和个人:
    为了及时做好2008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认)定工作,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事局萧人职(2008)37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今年4月作为上报初(认)定工作的时间,要求由各人事代理单位汇总后上报我中心公共服务部,资料上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职称初定对象及要求:
    1、对象:
    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的人事代理制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2、要求:
    (1)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任职条件。
    (2)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专业对口,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专毕业满五年,专业对口,可以申请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大专毕业:一年见习期满,专业对口,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满三年,专业对口,可以申请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本科毕业:一年见习期满,专业对口,可申请初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研究生硕士学位:硕士学位满一年,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博士生博士学位:取得博士学位,参加工作后可直接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对已取得员级职务满四年,后取得中专学历满一年,或取得员级职务满二年,后取得大专学历满一年,专业对口,可以申请认定“助”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资格不一致的,在专业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业绩明显,推迟一年专业年限,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凡开设考试系列的专业,专业不对口的人员,不再开展初级认定工作,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因工作变动需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原转评条件,可申请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人员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一份(表格可在萧山人才网——人事代理——表格下载中下载使用,网址:www.xshr.com),并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申报单位及个人需填写《2008年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初(认)定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写该表时在“单位”一栏中,须填写系统编码,如各代理单位和个人主管部门为人才开发中心,人才开发中心编码为40,在“单位”一栏中填写为:“40代理单位名称”(《系统编码表》和《基本情况表》下载网址同上,要求各代理单位汇总后用优盘上报,。
    3、申报人员需交一寸照片一张,照片粘贴在《照片粘贴表》上(照片粘贴表下载网址同上,照片反面需写上名字)。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各代理单位务必在4月30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区人才中心公共服务部审核。逾期不予补办。
    2、各代理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初级职称初(认)定工作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审核材料,所报材料必须与档案内容一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汇总后上报到我中心公共服务部。对上报的资料,一经查实有假冒学历、工作等情况的,本人三年之内不得参加初级职称的评审,单位负责人要负相关责任,情况严重的给予通报。
    3、职称初定通过人员,根据萧山人才网或我中心电话通知到本中心人事代理处领取职称资格证书。

联系地址:萧山区体育路68号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2号楼公共服务部
联系电话:82650153
联 系 人:高小姐

                                         
                                        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
                                           200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