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研究生来我区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萧山人才开发中心 / 来自:萧山人才开发中心 / 时间:2008-04-07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推进新世纪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强我区与国内著名高校在人才智力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根据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今年将继续组织高校研究生来我区开展社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内著名高校研究生来我区社会实践,可以架起我区企业与国内著名高校合作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开辟一条新的“引智引才”渠道。研究生通过来企业社会实践,建立了友谊,加深了感情,增进了了解,为企业与国内著名高校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创造了条件。企业可以通过研究生与他们的导师队伍和学校建立联系,达到 “引智引才”的效果。
    二、今年来我区社会实践的研究生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等10所高校。其中清华大学实践团将全部由博士研究生组成,社会实践时间为6周。其他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时间为1个月。
    三、接收单位先填报《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挂职)征集表》,内容要完整、准确、清楚,于2008年4月8日前报送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同时如对接成功,接收单位应主动与研究生建立联系,做好项目开发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活动期间的食宿和往返硬卧车票请接收单位帮助解决。接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工作,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与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对有关项目任务、保密等问题作具体约定。
    五、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认真总结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效和有待改进的方面,于9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萧山区人才开发中心。

联系人:周国权
联系电话:82377128(传真)
E-mail: xsrcsc@xs.hz.zj.cn


杭州市萧山区人事局
2008年3月8日


附件:1. 各高校院系设置情况
      2. 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挂职)征集表